关于2023年度第十六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
发布时间: 来源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阅读数量:
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50号)有关规定,经审核,115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,63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: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7日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,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,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附件:1.115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
2.63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
文章内容节选自: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章《关于2023年度第十六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》
文章来源链接(附件下载):https://www.mohurd.gov.cn/gongkai/zhengce/zhengcefilelib/202308/20230825_77375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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